自 2021 年中國全面整治虛擬貨幣 “挖礦” 活動以來,比特幣工廠(即比特幣挖礦礦場)因高耗能、不符合 “雙碳” 目標,成為重點監管對象。不少人關心 “舉報比特幣工廠有什么獎勵”,這一問題需結合中國各地的監管政策與舉報機制來解答,核心可從 “獎勵機制的存在性”“獎勵形式的差異”“舉報的合規前提” 三方面展開。
首先,中國部分地區明確設立舉報獎勵,鼓勵公眾參與打擊比特幣挖礦。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 2021 年發布的《關于整治虛擬貨幣 “挖礦” 活動的通知》,各地需 “建立健全舉報機制,暢通舉報渠道”,部分省份、城市為提升打擊效率,進一步出臺了具體的舉報獎勵政策。例如,內蒙古自治區曾在 2021 年發布《關于鼓勵舉報虛擬貨幣 “挖礦” 行為的公告》,明確對 “提供真實有效線索,成功查實虛擬貨幣‘挖礦’行為的舉報人” 給予獎勵,獎勵金額根據礦場規模、涉及算力、整改效果等因素確定,單條線索獎勵最高可達 10 萬元;新疆、青海等曾是挖礦集中地的地區,也通過地方政府官網、政務服務平臺公布舉報電話與郵箱,并提及 “對有效舉報給予適當獎勵”,但具體金額未統一明確,需以當地最新政策為準。這些獎勵政策的核心目的,是借助公眾監督力量,精準排查隱蔽的比特幣工廠(如利用工業園區、閑置廠房偽裝的礦場),徹底切斷挖礦產業鏈。
其次,舉報獎勵存在 “地域差異” 與 “形式多樣” 的特點,需關注地方細則。從現有政策來看,并非所有地區都出臺了明確的現金獎勵措施 —— 部分地區僅強調 “對有效舉報者予以感謝”,未提及物質獎勵;部分地區則采用 “現金獎勵 + 榮譽表彰” 結合的方式,除直接發放獎金外,還可能通過政務平臺公示舉報人的貢獻(隱去個人信息),給予精神層面的認可。此外,獎勵的發放存在 “前提條件”:一是舉報線索需真實有效,需提供比特幣工廠的具體地址、運營時間、供電來源、礦機數量等關鍵信息,若線索模糊或虛假,無法獲得獎勵;二是需經過監管部門核查確認,即相關部門根據舉報線索實地核查,證實存在挖礦行為并完成整改(如關停礦機、切斷電力供應)后,才會向舉報人發放獎勵;三是部分地區設置了 “獎勵上限”,避免因獎勵過高引發惡意舉報,通常單條線索獎勵在 1000 元至 10 萬元之間,具體金額與礦場的違法違規情節嚴重程度掛鉤。
最后,舉報比特幣工廠的核心意義是 “維護合規秩序”,需明確操作要點與風險提示。無論是否有物質獎勵,舉報比特幣工廠的本質是參與打擊違法違規行為 —— 根據中國政策,比特幣挖礦屬于 “淘汰類產業”,礦場運營涉嫌 “浪費能源、違反產業政策”,甚至可能存在 “偷電、違規接入電網” 等違法情形,舉報此類行為不僅符合國家 “雙碳” 戰略與能源安全要求,也能避免資源浪費與環境破壞,這是比物質獎勵更重要的間接價值。在操作層面,舉報人需通過官方渠道舉報(如地方發改委、工信廳、能源局的官方舉報電話、郵箱或政務 APP),避免通過非正規平臺泄露個人信息;同時,需注意保護自身安全,不建議直接接觸礦場運營者或現場取證,以免引發沖突。此外,需明確 “比特幣工廠” 的界定標準 —— 若僅是個人少量持有礦機、未形成規模化運營,可能不被認定為 “需整治的礦場”,舉報前需確認被舉報對象符合 “規模化挖礦” 的特征(如礦機數量超 100 臺、24 小時不間斷運行、專用變壓器供電等)。
需要特別提醒的是,中國對虛擬貨幣挖礦的整治政策長期有效,各地舉報機制可能隨監管需求調整,建議舉報前通過當地政府官網、12345 政務服務熱線查詢最新政策,確保舉報行為合規、線索有效。若符合獎勵條件,監管部門會按流程聯系舉報人發放獎勵,且會嚴格保護舉報人的個人信息,避免泄露隱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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